老人补领结婚证,这事办着不简单

04.11.2019  12:3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蔡君彦

策划:政务产品部

前面的话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剧,和老年人相关的那些“证”事关注度持续升温,办理起来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因为,面对方方面面、条条框框的办证要求,一些年老力衰、意识也大不如从前清醒的老年人,难免达不到相关“条件”。

其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难题就是:不少老年人相依相伴过了一辈子,老了老了,还要为补领结婚证的事儿费心。即日起,大河报·大河客户端推出“聚焦老年人补证那些事”系列报道,结合现实生活中老人们面临的相关难题,答疑解惑。

老夫老妻过了大半辈子,如今要为补领结婚证的事儿犯愁——郑州市78岁的孙老太太就面临这样的苦恼:她和老伴儿1963年登记结婚,由于历史原因没有结婚登记档案,她咨询后按要求到单位开了证明,其他证件、材料也都准备妥了,可是,她的老伴儿病情加剧后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补领结婚证时“犯糊涂”,还是办不成。

近年来,老年人补领结婚证已成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除了查不到结婚登记档案要开具相关证明之外,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也极其重要,得达到意识清醒、能说能写等条件,补证宜早不宜迟,成为工作人员最常念叨的提醒。

因一方身体不好,老两口过户房子补结婚证犯了难

“搬了几次家,结婚证早不知道丢哪儿了。”郑州市78岁的孙老太太说,她和85岁的老伴儿杜老先生1963年1月6日在郑州市中原区登记结婚,她想来想去,实在想不起来那张“不大的纸”丢哪儿了。

虽然这并不影响两口子相亲相爱操持家,拉扯大三个孩子,又帮忙带大了孙子孙女,但是,当她眼瞅着老伴儿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准备把夫妻俩名下的一套老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时,才发现需要结婚证。

“我们院儿的老邻居也提醒我,让我们抓紧补证去,听说有的老夫妇结婚证丢了,可惜一方人走了,想补都补不成。”孙老太太咨询一番后,决定尽快带老伴儿去补领结婚证,“可以说把这当成了家里的头等大事。”

只可惜,事不凑巧,还没来得及去补证,老两口接连生病住院,最让她揪心的是,老伴儿病情加剧后意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能否顺利补证,她心里没底。

10月30日,终于等到俩人身体都好些了,孙老太太让儿子找来车,陪老两口到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她拎的袋子里,有前期备好的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三张2寸近期合影彩照等。

此时,杜老先生走路颤颤巍巍,手拄拐杖走路还需要搀扶。门口接待的工作人员很热情,初步了解情况后,问杜老先生:“这是谁?”老人说:“我老伴儿。”也准确地说出了孙老太太的名字。

随后,工作人员给了两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让填写,孙老太太身体还好,能自己填,杜老先生身体不行,表只能由儿子代为填写,并按照要求填写了“情况说明”。

填了表,等到叫号,孙老太太和儿子搀扶着杜老先生、带着材料来到了办理窗口。

“您来这儿办什么事儿嘞?”工作人员认真查看材料,几次大声问杜老先生后,探着身子靠近聆听,可杜老先生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任旁边的老伴儿和儿子拍他肩膀提醒,都无济于事。“她是谁?”工作人员又指着孙老太太问,老先生好像犯困了,依旧没反应……

“刚才还能答上来,你看看,他这一病,意识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糊涂。”孙老太太苦笑着说,没办法,家人只好搀扶着老先生离开办理窗口,坐到长椅上。

“这么大年纪了,人都来了,就给办了呗。”孙老太太及儿子对工作人员说。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说,从老先生当时的状态来看,肯定没法儿办,必要前提之一是需要老两口意识都清醒,能说清楚来办啥事儿的。

补领结婚证须能答能写 条件不允许没法办

听了工作人员的话,孙老太太回应道:“我们两口子结婚多少年了,我老伴儿人也来了,该带的证明材料都带了,让开的证明也开了,咋就补不成?”

孙老太太说,带来的多份材料和证明都能证明他们是夫妻,比如,两人的身份证住址一样,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显示是夫妻关系,此外,虽然两人结婚早,查不到结婚登记档案,但是她事先咨询后特意按要求到单位退管处开了证明,证明里显示“二人系夫妻关系,于1963年1月6日在郑州市中原区登记结婚,现结婚证丢失,申请补领”等内容。

来申请补证这天,老人还在这份证明上又书写了声明并签了字:“上述声明完全属实,如有问题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为啥不能补证?工作人员解释说,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业务时,必须得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进行。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主要卡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上。”中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并为记者出示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条款。其中指出,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这样一来,当事人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流程和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一样,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还必须意识清楚,能明确表达来这儿补领结婚证的意愿,能回答我们的问题,还要能书写,需要当事人当面在表上签字、按手印儿。否则,就没办法受理。”

查阅不到档案须开证明 补领结婚证要趁早

“近年来,老年人补领结婚证已经成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中的一大热点难点。”多位婚姻登记机关一线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房产交易、遗产继承、公证、出国旅游、60岁以上老人领取独生子女费等办事机构需要结婚证,很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老年人,才想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可工作中时常遇到疑难问题,让当事人和工作人员都犯难。

据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如果当事人有结婚登记档案可查,补领结婚证还好办些;如果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明确,“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建立婚姻登记档案的时间不一,确实有不少老年人查不到结婚登记档案。以郑州市为例,各县(市)区情况都不一样,其中,以二七区、中原区为例,1980年正式建档,1970年至1980年之间有一部分有档案,侯寨、马寨直到1986年之后才建档。

那些查不到结婚登记档案的老人申请补领结婚证时,到底哪些才算是充分的证据?“这个很难把握,对我们的工作也增加了难度,造成各个地方政策执行的也不一样。”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桑可表示,上级机关最好能统一一下,便于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顺利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1980年后结婚的需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保管部门查取婚姻档案证明,当事人在1980年前登记结婚的,且在档案局查阅不到本人结婚登记档案的,到所属社区或单位开具夫妻关系证明。

不过,随着2016年12月2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基层证明清单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的通知”出台,取消了35项基层证明,“亲子关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等证明”均在其中,申请补领结婚证的老人到所属社区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已不可能。有单位的还好,没单位的咋办?工作人员表示,实在没单位的,可以由近亲属等帮助证明,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另据了解,这类证明格式不一,必须包括三项内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领过结婚证且目前还是夫妻关系。

“总之,老年人补领结婚证,宜早不宜迟,老年朋友可以看看结婚证丢没丢,找不到了抓紧补。”工作人员提醒,不要等到着急用了才想到补领结婚证,免得夜长梦多有麻烦,“就像孙老太太和老伴儿,如果在老先生身体好时来补证,很快就办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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