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安全监管局狠抓“四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04.12.2014  11:34

罗山县安全监管局坚持以“讲责、定责、履责、问责”为抓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注重“”责。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安全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科学“”责。建章立制,把各股室、二级单位应承担的反腐倡廉职责具体化、制度化,明确清廉自律的硬性约束,不断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责。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抓好成效上下功夫。

四是严格“”责。既加强责任考核又加强责任追究,快速形成由被动抓到主动抓的责任体系,由重形式到重实效的责任追究,由失之于宽到严字当头的责任内容。(罗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