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销售管制药品当休矣

11.11.2014  10:37

  租一间房,买台电脑,然后利用QQ聊天平台交易,支付宝付款,快递公司送货。谁也没想到,通过这么简单的方式就能完成一桩桩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交易。今年上半年,南昌公安机关就查获了一名叫贺某的男子,其通过网络向66人出售盐酸曲马多片等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网络贩毒案。

  据悉,“盐酸曲马多”是人工合成的一种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主要用于镇痛,由具有销售资格的药店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计量销售。正常人如每天服用曲马多200毫克,约半年后会产生药物依赖,而如果每天服用300毫克到400毫克甚至更多,可在短期内上瘾。长期大剂量服用盐酸曲马多,可致中枢神经兴奋、呼吸抑制,并可产生耐受性和成瘾性及其他不良反应。

  2012年7月开始,贺某采取通过互联网发布出售盐酸曲马多片、盐酸曲马多注射液和地西泮片的信息,而后通过QQ与购买者谈妥价格,买家通过支付宝或者银行汇款的方式付款的手段,向66人共计出售盐酸曲马多片3573板、盐酸曲马多注射液67盒、地西泮片3瓶。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人贺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尽管这起网络贩卖毒品案成功侦破,但其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引人深思。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个案件通过QQ等网络平台,很容易实现了货款两清,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极不容易被发现,网络这个虚拟空间成为管制类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因此,检察机关呼吁有关部门尽早出台管制类药品销售渠道,卫生、药监部门也应切实加强管理,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医疗卫生单位和药店等经营、使用盐酸曲马多的情况。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