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在校生网络贩毒受审 自称因没钱买学习设备

24.09.2015  19:03

  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晓飞)现年19岁的陈某,原是重庆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因为学习所需,要购买影视设备,但家庭条件并不富裕,陈某因此利用网络论坛开始贩卖大麻。昨天下午,陈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在昌平法院受审。

   宿舍内藏毒室友从未发现

  昨天下午,刚满19岁的陈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走上了昌平法院的法庭。而此前,他还是重庆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大一新生。

  据检方指控,2015年1月初至2015年5月15日,陈某通过向网络发布销售大麻信息,以快递邮寄的方式,多次向他人贩卖大麻。2015年5月4日,陈某又用同样的方式向郭某位于昌平区南邵镇某小区东门处贩卖大麻5.04克。2015年5月15日,陈某被抓获,警方当场从其大学宿舍房间内起获毒品522.78克,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含有赛洛西宾、四氢大麻酚。

  对于检方指控,陈某没有异议。据陈某当庭供述,他购买大麻时,按照每克25至35元的价格,由固定的一个QQ网友发货。在接到货后,陈某将大麻藏在自己的宿舍中。“宿舍每个人都有衣柜,我就把大麻藏在柜子里,舍友没发现过。

   称为购影视设备铤而走险

  谈到贩毒的原因,陈某说自己家庭不富裕,父母为了供养他上大学,双双前往广西南宁打工,两人一个月收入加起来约为9000元,他们每月会转账给陈某1500元的生活费。为了不拖累父母,他一边上课的同时,在网络上贩卖佛珠、山核桃等文玩,但赚不了几个钱。陈某说,因为他所学专业需要自费购买影视设备,但所需的几万元花费对他这样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今年1月,陈某在浏览网络贴吧时,发现有人说卖大麻能赚钱,于是他动了心。在与几名网友交流之后,他加入了一个贩卖大麻的QQ讨论群和一个种植大麻、贩卖大麻的业务论坛。此后,他开始通过QQ群联系卖家、通过论坛寻找买家。陈某说,论坛里有大量的网友“要货”,但需求量都不大,其付款和收款时,基本都是通过支付宝,收发货则通过快递。

  检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警方从陈某的宿舍内起获了大量的快递单据以及包装、封口机、电子秤等设备,其中快递单从今年初至5月案发时共计54张。

   贩卖大麻已有网络交际圈

  陈某还在法庭向法官检举揭发称,自己所在的网络社交论坛以及多个QQ群已经形成了一个贩卖大麻的网络交际圈,大家并不见面,而且这些论坛也很好寻找,大家都是通过网友拉网友进群或论坛的。“大概已经有1000人以上了,有几十个QQ群,甚至还有一个论坛,是专门教网友种植大麻的,我也在内,全国各地都有人在里边咨询和购买大麻种子进行种植。”陈某称。

  庭审最后,检方提出了量刑建议,因陈某多次贩卖大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情节严重的情形,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良好,检方建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3年6个月之间,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社交平台应设关键词预警

  庭审结束后,此案的承办检察官马雅萌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就目前毒品贩卖的趋势来看,网络贩毒由于更加隐蔽和快捷,已呈增长趋势,尤其是社交平台。“他们可能就是在网络聊天中确定了买卖信息,这样对于侦查机关来说很难及时掌控。

  因此,检察官建议社交媒体以及网络论坛应设置关键词报警系统,一旦发现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词汇出现,应在后台操作中及时提醒,以便侦查机关能够及时掌控违法犯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