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再测郑开大道草莓:依旧缺斤少两!相关部门:商贩有两部秤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曾令统 郭世杰文/图
3月15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关注了郑州中牟县郑开大道旁,草莓商贩卖草莓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
在探访的过程中,记者随机选取5处商贩购买草莓,有4处严重缺斤少两,购买重量与实际重量相比,最大相差43%。
随后,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此事回应,将立即对市民们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加强监督。
3月15日,监管部门进行了检查。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只有3·15一天,3月16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郑开大道旁暗访实测。
【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5日已对沿线商户突击检查,未发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3月1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将实测情况反馈给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将会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并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月16日,相关工作人员称,3月15日该局对郑开大道沿线草莓商户进行检查,大部分商户的电子秤均已经过强制检定,发现3家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为市斤单位制,不符合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该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责令其将计量单位改为公斤,并重新申请检定。
事实上,自2月11日至今,该局累计检查商户886家,电子计价秤1859台,经过强制检定合格1792台,未检定电子计价秤38台,不合格29台(多为市斤秤,未使用公斤法定计量单位)。针对未强制检定的,已责令其立即申请检定;使用市斤计量单位的不合格秤,已责令商户调整秤公斤秤,重新申请强制检定。
3月15日,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缺斤少两的情况。
对于治理中的痛点难点,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整改的难点主要有两点。”
一是郑开大道两侧草莓零售摊点属占道经营,零售摊贩主管部门为综合执法部门,该局无权对其进行取缔。且零售摊贩流动性大,经常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导致执法行动开展难度增加。
二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草莓零售商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计量准确,但为市斤秤,不属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无法进行强制检定,粘贴合格标志。执法人员责令其调整或购买新秤,草莓商户均以年龄大,不能准确识别公斤秤,多次卖赔为由,不愿意调整。
【3月16日,记者再次探访实测:发现仍有商家缺斤少两】
在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查后的一天,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来到郑开大道进行暗访。
3月16日,郑州迎来降雨降温天气。与3月14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探访时相比,3月16日在郑开大道旁两侧售卖草莓的商贩明显减少,但依旧有不少商贩在道路两侧,冲来往车辆招揽生意。
经历过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的调查与监督,郑开大道附近草莓缺斤少两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善呢?
当天,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随机选择不同区域的4个商家,以顾客的身份进行购买体验。
在第一处商家处,记者购买了一整箱草莓,购买重量为4.6斤。可是在后期记者验证称重时,实际重量为3.6斤。
在第二处商家,记者购买了一箱另一品种的草莓。商家称重为4.7斤,记者随后实际测量为3.6斤。
在第三处商家购买草莓时,记者提出想要试秤的请求,随后将随身携带的瓶装水先行试秤,“你随便试,咱这都是足斤足两的,我跟他们(其他商贩)不一样。”该商家说。随后,记者购买草莓为2.8斤,在后期验证称重时,实际重量为2.8斤。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第四处商家,记者向该商户提出试秤的请求,该商户也爽快予以回应。最终记者购买草莓为3.2斤,随后实际重量为3.2斤。
【顾客有担忧,本地草莓商更委屈】
郑州的张女士说,现在在郑开大道购买本地特色商品时,不管是春天的草莓还是秋冬的螃蟹,市民们对于价格的敏感程度并不高,“价格倒不是第一因素,我们只求能买到本地新鲜、足斤足两的商品。”
顾客担忧的同时,郑开大道不少本分的商户也同样委屈。
一名本地的草莓商贩对记者介绍,市民们印象中的“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草莓贩子确实存在,他们往往通过改秤,或从其他水果市场低价买入后再充当本地草莓卖出。不少商贩贪图短期利益的同时,造成了郑开大道旁“不管卖什么,都会缺斤少两”的谣言出现,这对本地真正踏实做生意的商贩来说,仿佛一记重锤,也仿佛是一个永远撕扯不清的“标签”。
“但这并不等于全部,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本本分分做生意的。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出面坚决整顿这一乱象。”一名当地草莓商贩对记者说。
【揭秘:问题商家往往携带两部计量秤,一部用做临时抽检一部用作操作贩卖】
政府部门与民众都迫切想要解决不诚信的问题,可为何3月15日监管部门刚进行检查,3月16日,缺斤少两的情况又再次出现?既然自2月11日起,监管部门严格监管了商贩的计量秤,目前这种在秤上做手脚的现象还没能杜绝?
中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目前市民们遇到有问题的商家,往往会随身携带两部计量秤,一部用做临时抽检,一部用作操作贩卖。
而这一行为往往成为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因为执法队员不可能要求对每家商户进行强制性的搜查,这显然是不合规的。”
其次,据该工作人员称,另外让中牟县相关部门难以开展工作的原因,除了执法人员较少,郑开大道路段较长的因素外,最主要的还在于郑开大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
由于商贩流动性较强,在看到执法车到来后,往往直接收摊“跑路”,更有较为“机警”的商贩,往往会将摊位选择在白沙镇与中牟县交界路段附近或中牟县与开封市交界附近。“这就造成了执法难度成倍的增加。”
接下来该怎么走,则成了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中牟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同中牟县辖区内各乡镇政府及辖区内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沟通与合作。
“下一步,我们可能采取联合执法,多部门配合,争取早日将问题解决。”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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