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采购可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成为新增长点

25.09.2015  11:03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2015年欧亚经济论坛”上表示,应采用多种手段和工具推动“一带一路”的绿色投资,包括应该借鉴赤道原则,充分披露环境信息,探索使用环境责任险等工具,探索发行绿色债券,以及遵循“绿色采购”原则等。

      马骏指出,我国金融机构和其他对外投资机构,应该借鉴赤道原则,遵循中国绿色信贷指引和当地的环境法规,积极主动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融入项目管理生命周期;相关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都应充分披露环境信息,参与投资的金融机构还应该要求融资单位披露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以及为消除风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另外,还应探索使用环境责任险等工具以帮助管理环境风险;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对外投资机构和企业还应积极探索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债券能够有效地提高中长期绿色项目的融资可获得性,降低其融资成本,并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民间资本提供参与绿色投资的渠道;另外,我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还应该实现环境友好型的采购、设计和施工管理。比如,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应该遵循 “绿色采购”原则,优先购买对环境负面影响较小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促进供应商环境行为的改善,从而对社会的绿色投资和消费起到推动作用。

      “‘一带一路’项目一般规模和金额较大,其绿色采购有可能扶植一批绿色产品和技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马骏说。

      据中科院对3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一份调研显示,这些经济体的增长方式比较粗放,单位GDP能耗、原木消耗、物质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高出世界平均水平50%以上,单位GDP钢材消耗、水泥消耗、有色金属消耗、水耗、臭氧层消耗物质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或2倍以上;与此同时,它们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不少国家处于干旱、半干旱环境,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因此,“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是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中国投资机构的长期利益所在。也迫切需要我们将绿色金融要素融入到’一带一路’的投资中去,体现我国投资机构对’绿色化’的承诺。”马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