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动巡逻车、摩托车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07.11.2014  17:39

关于原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动巡逻车、摩托车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原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内容

(1)   原公告

采购范围: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125警用摩托车8辆;第二标段:八座巡逻车四辆。

2.4询价产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警用摩托车,车辆规格型号中必须带有警用摩托车的后缀“J”字样,不接受民用改装车。

2.5询价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   现变更为

采购范围: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125公务摩托车8辆;第二标段:八座巡逻车四辆。

2.4询价产品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列明的公务摩托车,不接受民用改装车。

2.5询价产品第一标段必须提供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注: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里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原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356988868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平平                  电话:183006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