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与河南省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河南省综合治税信息系统是河南省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的一部分,由财政厅主导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实现各部门共享数据的集中存储。我省综合治税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局的积极推动下,成果显著,截至目前,国税、地税、工商三部门数据已进入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其他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但由于综合治税信息系统的设计理念是“数据不搬家、可用不可见”,对于参与数据共享的部门不提供原始数据,只提供分析结果展示功能,这与税务部门对数据要求不相一致,无法满足各级数据应用部门的数据分析利用需求。为解决该问题,实现综合治税原始数据向税务部门进行共享,近日,省局大数据分局与数据管理项目组有关工作人员赴财政厅,就数据共享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初步确定将已获取的原始数据共享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开展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这一举措,为综合治税数据分发至税务部门打通了渠道,为税务部门有效利用综合治税数据奠定了基础。
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技术方案。根据综合治税信息信息系统的设计思路和网络互连现状,分析数据共享的技术实现手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与财政厅综合治税信息系统的技术对接方案; 二是进行充分沟通。与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等单位加强沟通,充分了解其预计建设的财政经济大数据融合中心的建设内容,并向其介绍我局在征管体制改革背景下,数据分析应用的管理模式,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使其能够充分理解我局对于第三方涉税数据的需求; 三是提交专题报告。针对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周期、建设理念,结合我省数据应用方面的闭环管理和前期第三方涉税数据采集管理工作经验,从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进度计划、制约因素和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将分析报告提交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一步,省局还将继续跟进,针对后续新增获取的其他各部门数据,积极做好协调,确保及时获取,为各级数据应用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