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3.03.2015  11:41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5】29号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水利[2015]-009号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2015-14号                新华招标编号:XHTC-GC-2015-0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发【2015】6号批复实施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温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打井及配套、地埋管、地埋线、台区、田间道路、树苗及项目监理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监理标和7个施工标。

第一标段为新打机井及机井配套工程;二标段为地埋线路工程;三标段为输变电台区工程;四标段为地埋管道工程;五、六标段为硬化水泥路工程;七标段为防护林工程;八标段为施工监理。

2.3工程地点:位于温县赵堡镇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和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0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凿井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三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四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塑料管材生产企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六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七标段:具有苗木生产经营相关的有效营业执照。

第八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相应的技术及服务;(2)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3.4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第一、二、四、七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第三、五、六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第八标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4.2施工标:

第一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第二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3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的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证明。

第三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无在建承诺书、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四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卫生安全许可证批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证明、新华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第五、六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第七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监理标:

第八标段: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培训证。

4.3上述所有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带《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报名登记表》,(此表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一式三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13  日至2015年    3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招标文件一~六标段售价1000元/套(含图纸费用),七标段售价500元/套,监理标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4    月      8      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多媒体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568791

温县纪委交易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1-613506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1-619755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91-3595999

联系地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