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04.08.2014  1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已由许昌市水利局、许昌市财政局以许市水【2013】159号、【2013】160号、【2013】227号和【2014】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文化大院(总建筑面积468.1㎡)一处、道路硬化十一处、排水沟整治二处、重力坝(坝长36.6米m,高8.5m)一处、生产桥(共长39.5m,全宽5.0m)一座;总投资约550万元,本次招标第三标段约49万元。
2.2建设地点:禹州市境内;
2.3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本次对第三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三标段:古城镇李黄村生产桥、梁北镇大席店村道路硬化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1.6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证明为准)
3.3企业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3.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自报名至开标之日保持有效)
3.5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其投标不予接受;
3.8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对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评标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2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5.3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6.2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五楼)。地址:三里桥路中段。
6.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元,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4-60686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2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5038913576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  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
电  话:0374-606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