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成诈骗香饵 一女子蒙骗三人上百万

21.12.2015  11:17

郑州台记者孙大康报道:

  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但不符合条件的人总想走捷径,对于骗子来说无异于数钱的机会到了。日前,二七区法院审结一起介绍购买经适房的诈骗案。

  今年40岁的赵枝(化名)曾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因犯寻衅滋事罪在2012年被拘役五个月,后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个偶然的机会,赵枝通过朋友认识了想在郑州购买适用经济房的王某、孟某和赵某。在得知三人不符合购买条件、但仍想通过熟人买便宜房,巧舌如簧的赵枝便谎称自己是中原区一办事处的公务员,认识市房管局内所谓的“熟人”,可以帮两人买到经适房。为获取对方信任,赵枝先后多次拉着对方到所谓的楼盘看房子,信以为真的三人分别向赵枝汇去34万元至36万元不等的房款。2014年3月,王某和赵某的家人找到赵枝让其退钱,后因无法退还百万元巨款,赵枝报警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枝玲用虚构帮助他人购买经适房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自首和前科劣迹,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退还三名受害人1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