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高结果运用层次

28.12.2015  18:29

2015年,漯河市审计局采取措施,突出重点,把握难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高结果运用层次。截至11月底,移交4起案件线索,给予5名党员干部党纪处分。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各个项目分解到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制;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通过局班子成员参加的大型审务会议研究审定,对审计内容严格把关,逐项进行审定,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二是强化审计重点。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13项主要内容作为审计重点。按照《漯河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结果运用办法(试行)》的要求,突出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遵守财经法规合法性、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有效性、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机构编制政策执行合规性、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6个方面的审计和评价。

三是明确审计评价指标。结合实际,统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格式;明确审计评价内容的量化指标,合规性评价以违规金额为准,基数为收入、支出或总资产,真实性评价以是否调整会计账项为准,各项评价更具操作性。

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培训。先后组织了3次经济责任审计培训会,2次审计小组长研讨会。着重学习培训审计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责任认定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水平。

五是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等工作。今年对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机构编制审计,对2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同步审计。将编办人员编入审计组,机构编制审计情况和问题写入审计报告,对机构编制方面的重大违规问题,移送市编办处理。

六是及时运用审计结果。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会议,根据审计结果,讨论研究初步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意见,报市委书记、市长阅示。3月份,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运用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4名领导干部通报批评,市纪委对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1月份,对2015年首批1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结果运用意见,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一般的9名领导干部由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联合进行谈话,领导干部和所在部门、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或作为先进表彰,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能提拔任用,或不能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所在部门、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评选。结果运用意见分别得到市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