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组建经济责任审计局 对干部进行审计与监督

06.08.2014  12:42
  设局长1名、副局长两名以及两个业务处

经济责任审计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两名,内设经济责任审计一处和经济责任审计二处两个业务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省管干部及依法属于省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记者获悉,该局局长由吴晓春(女)负责,她历任郑州市税务局干部、原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省审计厅综合处副处长、省审计厅办公室副主任、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在经济责任审计局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吴晓春指出,经济责任审计局的组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是一件可载入河南审计史册的大事,她要求全体员工秉记“责任、学习、团结、务实、纪律”五点。

2008年以来全省审计各级领导干部14304名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济责任审计局的组建成立,标志着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是省委、省政府为强化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大举措,是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又一“利器”,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据悉,2008年以来,全省审计各级领导干部14304名,查出由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责任导致的违规问题金额44.3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56.3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2.6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经济问题案件线索252件。各级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作出免职、降职、撤职和其他处分2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