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工商局组织开展首届驻马店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

05.09.2016  18:16

为深入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带动驻马店品牌经济发展,驻马店市工商局即日起至10月31日,将在全市开展2016年度“驻马店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这是该市首次开展此项工作。根据《驻马店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申请知名商标认定必须具备6个条件: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有效且无权属争议的注册商标所有权的生产、经营者;该商标在市内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宣传覆盖面、宣传时间和广告投放量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近2年的销售额、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时间满2年(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申请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申请人2年内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此次认定工作,采取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愿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地工商部门初审推荐,市工商局审查,市知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的办法进行。认定委员会经评审认为符合知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发布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颁发《驻马店市知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同时,市工商局明确规定,在申报认定工作中,禁止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严禁要求申请人由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工作人员不得以权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驻马店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的开展,将会完善我市“知名(市级)—著名(省级)—驰名(国家级)商标”的品牌发展梯队,对提升我市企业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打造“驻马店名片”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