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伊滨区福民工程3号小区Ⅲ组团暖气片采购招标公告
洛阳市伊滨区福民工程3号小区Ⅲ组团暖气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1409N353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洛阳市伊滨区福民工程3号小区Ⅲ组团暖气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伊滨区福民工程3号小区Ⅲ组团暖气片采购
2、交货地点:伊滨区福民工程3号小区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Ⅲ组团暖气片的采购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经营内容,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含1000万)的生产企业,具有5年(含5年)以上的设备制造经验;
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1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每日上午8: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 月 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8891010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都女士 张女士
传 真:0379-64791211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2 0379-69965997转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