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路管理局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就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
项目编号:JZFCG-G2014113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国道107线许昌境改建工程项目全长约40.178公里,按照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本次对该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编制及评审进行招标。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11月4日9:00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4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威、詹海玲、焦新平、刘静鹤、李向伟,推荐刘静鹤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监督:杨大宏
四、评标结果
第一名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名河南省信豫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名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河南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48000.00元;第二名河南省信豫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单位,报价金额:¥250000.00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人:焦先生;电话:13849856689;地址:许昌七一路文峰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323993003;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43号。
六、备注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未中标供应商请在公示期满后速来办理退还保证金事项。谢谢合作!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