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简介

27.06.2014  17:00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是以省局为中心,业务覆盖全省、集中加远程坐席为模式的呼叫中心系统。通过人工服务、自动语音等多种手段,为纳税人或社会公众提供涉税咨询、查询、举报、投诉、最新公告和通知等服务,开展对纳税人的宣传与沟通,包括税收宣传、纳税人回访、电话回拨、热线调查等。

一、热线服务的指导思想

以纳税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帮纳税人所需为服务宗旨,以宣传税法、方便办税、加强沟通、接受监督为原则,以提高地税形象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创建良好的税收秩序为目的。

二、热线服务的原则

(一)首问负责原则。纳税人首次通过热线联系到的受理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负责为纳税人提供所需要的涉税服务,对于转办的问题必须实行跟踪服务,严格督办程序,不得推诿、怠慢。

(二)限时办理原则。热线所有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服务承诺要求限时办理。 

(三)谨慎答复原则。热线服务人员答复纳税人所咨询的问题必须以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不得随意答复。

(四)尊重权益原则。热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投诉材料,严禁泄露举报投诉人的相关情况。

三、热线服务的承诺

在服务受理范围内做到100%受理、100%有记录、100%有答复或反馈、对转办件100%转办。

四、热线服务的准则

(一)热线服务人员应使用普通话,严格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禁止使用文明忌语。在值守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耐心细致地倾听纳税人的需求,悉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咨询问题,任何情况下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热线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占用热线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与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喧哗、谈笑、任意串岗。

(三)12366热线值守人员不得对所受理的举报、投诉、问题反映等情况徇私舞弊、隐瞒真相。热线值守人员同举报投诉受理案件有关联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