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保9·3纪念活动 要求锅炉停运工地停工

28.08.2015  09:21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郑州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为巩固我市前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成果,同时做好“9·3”纪念活动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今日起至9月4日24时,将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情况,采取限产停产、限工停工、限行停驶等一切必要应急减排措施,营造优良的空气质量。

  郑州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侯爱敏 冉小平

   燃煤污染物减排:达标燃煤电厂排放量再减三成

  对未完成脱硫、脱销、除尘治理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纪念活动期间停产。

  全市燃煤电厂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通过停产或检修、限产、加强管理等措施,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电网调度部门要优化电力调度方式,将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安排在纪念活动期间,优化运行措施尽量减少污染排放。

  10台燃煤锅炉未完成拆改的,停止运行。

   扬尘减排: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停工8天

  市内五区、高新区、经开区和郑东新区各类施工工地(含建筑拆迁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

  具体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搅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严格按照“6个100%”的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标准。

  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要连续作业的,需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同时减少道路扬尘,加大城区主干道路每日清扫、吸尘、洒水、冲洗频次,三环以内主次干道每日冲洗1次。全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焚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工业企业减排:不达标高架源企业暂停生产

  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高架源企业,未完成治理设施改造的,或完成治理设施改造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纪念活动期间暂停生产。

  水泥、碳素、化肥、耐火材料、硫酸等高架源企业,以及常年运行的燃煤锅炉,在纪念活动期间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再减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