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7.01.2016  08:19

  1月26日,省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郑州市供销社原副调研员宋明道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春节期间,时任郑州市供销物资总公司党委书记宋明道与党委副书记王鹏、副总经理高祥民和下属郑州市华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宋明郑、总经理马守刚、副总经理范勇共6人先后以考察项目为名到海南旅游,并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605万元。此外,宋明道还存在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5年12月28日,郑州市纪委给予宋明道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鉴于其已退休,按正科级发放退休金;给予参与公款旅游的其他5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与旅游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淅川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检测二室主任王焕峰借乔迁之机大操大办问题。2015年6月12日,王焕峰向局纪检组备案拟在乔迁新居时宴请宾客,并承诺待客10桌90人。当月25日中午,王焕峰在某酒店实际待客13桌约100人,违规收受礼金22300元。2015年9月29日,淅川县纪委给予王焕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长垣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王彦生违规发放通讯补贴问题。2011年10月至2015年4月,该所以应急通讯费名义违规为所领导、科室主任和副主任发放通讯补贴共计91760元,王彦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5年12月30日,长垣县纪委给予王彦生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