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省纪委发布多条禁令:党员干部过节 这些行为不能有

26.09.2017  09:03
  距离国庆假期和中秋节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为防止“双节”腐败,省纪委出台《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根据通知,省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纪委要及时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向省纪委报告。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此外,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据了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要持续不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区或部门,从严追责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侯梦菲、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