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一次曝光13起违纪腐败 多地干部被查
“苍蝇”式腐败虽不如“虎贪”者金额巨大,但却距离群众最近,对老百姓的伤害也最直接。近日,省纪委再次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公开曝光了一批违纪党员干部。 让我们看看都是谁?
鹤壁: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谷慧勇受处理
近日,鹤壁市纪委通报了谷慧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的典型案例。
谷慧勇,2004年8月任淇县文物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7月任市旅游局副局长兼淇县文物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2014年6月至今任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经查,谷慧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廉洁自律规定。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经谷慧勇批准,淇县文物旅游局将大额烟酒礼品费用在单位报销或变通发票报销,对单位2010至2014年间严重超列招待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在赴外省市参加全国性旅游交易会期间,用公款购买当地土特产送人情。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谷慧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收缴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公款购买土特产违纪资金。
舞钢:虚报冒领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11名干部被立案调查
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舞钢市尚店镇组织办组织员刘国饶,利用职务便利,将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款及慰问金38030元非法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案件线索已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2006年3月至2010年4月,舞钢市尚店镇副镇长(时任尚店镇组织办组织员)付小军,利用职务便利,将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款4050元非法据为己有;舞钢市铁山乡纪委书记(时任尚店镇党委委员)曹宏涛,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10月16日,舞钢市纪委决定对付小军、曹宏涛立案调查。
2007年12月至2014年2月,舞钢市八台镇组织办、民政所虚报冒领已故建国前老党员补贴补助款共计58305元,构成骗取财政补贴错误。
2015年10月16日,舞钢市纪委决定对垭口办事处副主任(时任八台镇组织办组织员)李颂华,铁山乡工会主席罗淑娟(时任八台镇组织办组织员),八台镇组织办组织员杨俊宝、民政所原所长张德相、民政所所长宋金生和民政所会计张长山等8人立案调查。
焦作: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温县财政局基本建设科原科长李庆举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问题
2009年,温县财政局基本建设科原科长李庆举与党组成员、原纪检组长郑名婧,在明知温县新世纪纸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申报并同意发放奖励资金,致使该公司骗取国家奖励资金500万元。李庆举收受该公司贿赂7万元。2014年11月20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庆举有期徒刑5年。2015年5月,温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庆举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7月15日,温县监察局给予郑名婧行政降级处分;2015年7月27日,温县纪委给予郑名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修武县农机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瑞清滥用职权问题
2010年4月,修武县农机局在“国家大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中,刘瑞清作为分管副局长,在该局管理股未按规定审查购机人身份的情况下,向局班子会作出了“已经核实没有问题”的汇报,导致李某等3人骗取国家农机补贴56.7万元,构成滥用职权罪。2015年5月6日,修武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刘瑞清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马村支部书记张琴香、村委会主任谢国平重大事项未向群众公开问题
2013年6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宁郭镇马村村委与马村艺术幼儿园负责人原某签订合作协议,设立马村幼儿园,协议内容未及时向群众公开,产生不良影响。因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2015年7月29日,宁郭镇党委分别给予马村支部书记张琴香、村委会主任谢国平党内警告处分。
4、孟州市谷旦镇薛村支部书记薛国兴、报账员薛合兴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1年至2015年间,孟州市谷旦镇薛村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和招投标程序,擅自将该村废弃的学校和仓库房屋租用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及卫生费等47366元,没有上交谷旦镇“三资”代理中心,直接用于村委集体支出。因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8月14日,谷旦镇纪委分别给予薛村支部书记薛国兴、报账员薛合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山阳区墙南中心学校(墙南学区)苏蔺学校原教导处主任朱新明违反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问题
朱新明作为山阳区墙南中心学校(墙南学区)苏蔺学校教导处主任,假借学校用款名义,先后两次在借据上私自加盖了山阳区墙南中心学校苏蔺学校公章。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还,致使出借人多次到学校和教育局反映此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和办公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朱新明身为学校行政人员,没有严格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休假手续,逾期不归。2015年8月5日,山阳区教育局党委给予朱新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阳区教育局给予朱新明行政撤职处分。
6、博爱县清化镇高庙村支部书记赵顺利、报账员卫有民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2年8月,高庙村委以报账员卫有民名义购买105850元农机具,骗取国家财政补贴34100元。2013年,高庙村委未经有关程序,擅自将10亩土地承包给个人,30亩土地出租给企业。2012年至2014年,高庙村委将19146元粮食直补款存入个人账户直接用于村委支出。2012年以来高庙村委收取的建房押金和公益设施配套费均未入账,部分直接用于村委支出。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2015年9月15日,博爱县纪委分别给予清化镇高庙村支部书记赵顺利、报账员卫有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焦作市纪委)
5人因贪污受贿受处分或判刑
1、叶县夏李乡坟沟村原会计兼支部委员王国志挪用征地补偿款案件
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王国志利用兼任叶县夏李乡坟沟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坟沟村征地补偿款7.77万元供其个人使用和进行营利活动。2015年3月,王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获嘉县发改委原主任王志宏受贿案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王志宏与副主任李庭君、农业经济股股长沈宏羽协商,以获嘉县发改委名义收取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方赞助费40.5万余元,收取申报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的村民赞助费12万元,对此,王志宏负直接责任,另外,王志宏还收受贿赂64万元。2014年11月,王志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2015年2月,李庭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沈宏羽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3、濮阳县户部寨镇原副镇长任永远套取惠农补贴案件
2012年5月,任永远利用职务便利,组织该镇八个管区书记以辖区村民的名义为种植的小麦投保,编造虚假理赔手续,套取小麦保险补贴36万余元。任永远将其中29万余元分发给户部寨镇的八个管区书记,用于缴纳保险费用和管区公务开支,剩余款项用于公务支出并将其中1.5万元占为己有。2015年4月,任永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4、长葛市坡胡镇敬老院原院长胡德贪污民生资金案件
2006年3月至2015年1月,胡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资金3.41万元。2015年9月,胡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5、邓州市彭桥镇绳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井建军骗取国家惠农补贴、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井建军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0.9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6户村民申报危改资金,共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3.97万元;在低保办理过程中,违规收取低保对象办证费0.16万元。2012年5月,绳岗村委违规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将8.545亩耕地变更为宅基地,收取30户群众建房款共计45.93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春节期间,顶风违规购置节礼分发给村组党员干部,共计0.99万元。2015年7月,井建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
(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