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西城区招商局:
为深入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应用电子商务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决定组织开展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第一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评审
(一)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管理等按照《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认定办法(暂行)》(漯电商〔2014〕1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1.示范企业申报表3份(附件1);
2.示范企业申报书3份(内容提要见附件2);
3.各县区商务局推荐文件1份。
(三)推荐数量
本次评审,各县区推荐的示范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
二、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评审
(一)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管理等按照《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基地)认定办法(暂行)》(漯电商〔2014〕1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申报书3份(内容提要见附件3);
2. 各县区商务局推荐文件1份。
(四)推荐数量:各县区推荐的示范基地或示范园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家。
三、工作要求
(一)此次组织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园区)评审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转型、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各县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的有利契机,各县区商务局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抓好落实。
(二)要引导、组织辖区电子商务企业(单位)积极申报,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帮助做好申报准备工作。要按照申报条件,认真搞好遴选推荐。各县区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园区)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请于9月12日前一并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三)要加强与当地电子商务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积极总结、宣传好的做法,重点支持基础牢、热情高、措施实、前景好的骨干电商企业,培育典型示范。对示范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1.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
2.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内容提要
3.漯河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申报书内容提要
联系人: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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