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红十字会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资金部门预算的说明

08.03.2016  13:27

一、河南省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省委、省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在和平时期主要职责有: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河南省分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和表彰工作;
    6、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依照红十字会章程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建立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3、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河南省红十字会为参照国家公务员序列管理的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部、机关党委四个职能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河南省红十字会机关编制人数39人,实有在职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9人。河南省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编制人数6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
    二、河南省红会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纳入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河南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河南省红十字会本级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公共预算财政资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预算13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6.9万元,政府性基金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5.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0.4万元),占44.2%。一般性项目支出763万元,占5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6.9万元,政府性基金3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58.5万元,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的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464.6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28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类支出175.9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42.6万元,为在职人员医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38.2万元,为在职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性项目支出共计227.9 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性项目支出其他支出175.1,为办公及仓库租赁支出。
    7、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他项目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360万元,其中用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公益事业发展基金100万元,用于红十字送医计划2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5 年河南省红十字会“三公”经费预算4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河南省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9.3万元,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随着当前国内外形势对公益事业发展的需求增加,国际红会间相互交流合作日益增多,因此出国经费将有所增长 。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增加、物价上涨等因素。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已上缴单位部分车辆,根据减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减。

 

附表1: 部门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明细表(按功能分类)
    附表3: 部门2016年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附表4: 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