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敬红到渑池调研指导“公跨铁”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月3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敬红带领省交通厅、郑州铁路局及省局监管二处有关负责人,在县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吴武岳和市、县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及郑州铁路局洛阳工务段负责人陪同下,到渑池县调研指导“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郝局长一行首先对该县天池镇的三座“公跨铁”桥梁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在检查现场,县交通部门负责人向郝局长详细介绍了该县“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的进展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郝局长主持召开座谈会,组织有关单位就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5〕8号)下发后,渑池县积极行动,县交通部门主动与铁路部门联系,开展联合检查,对其管理的15座桥梁进行了认真排查,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7处,并按照“一桥一档”的要求建立了隐患管理档案。
郝局长首先对渑池县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交通、铁路部门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桥梁质量的鉴定检验、桥梁防护网维护标准和作业程序制定、桥面通行秩序管控和如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等突出问题加强沟通和调研,尽快拿出具体措施,以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
对下一步工作,郝局长强调:“公跨铁”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跨高铁桥梁的安全隐患整治,已不仅仅是一项安全生产工作,高铁已经成为我国“一带一路”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高铁运行安全已经上升为一项政治责任。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铁路部门, 一是 要高度重视,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切实把各自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 要密切配合,“公跨铁”桥梁安全隐患的整改,不是地方政府或铁路部门一家能完成的事情,必须齐心协力才能将隐患快速治理到位。 三是 要科学实施,“公跨铁”桥梁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要求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知识,整改方案必须科学合理,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决不能盲目施工、冒险蛮干,决不允许在隐患治理的过程中引发新的不安全问题。(渑池县安全监管局 范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