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纠正对药价放开与暴涨的误读?

09.06.2015  10:22

  近日,心脏病用药地高辛片“暴涨10倍”的新闻被社会关注,有人惊呼,这是6月1日起国家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格改革所致。事实上,地高辛片涨价与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改革毫无关系,这是一种误读。(6月8日《人民日报》)

  药价刚放开,有些药品就出现了暴涨,即使其中没有必然联系,但要让人不“误读”都难。其中,既有公众联系到药价本来虚高的乱象,担心药价会因“放开”而失控,也是某些药品的暴涨,出现在国家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的节骨眼上。这就如一记重击打在敏感点上,不引起强烈反应反倒不正常了。

  虽然,以地高辛片等价格暴涨来判断“药价放开会普涨”还操之过急,但一种药品动辄暴涨10倍,是不是与相关政策有关,还是让人无法释疑的。若以0.25mg×100片规格的地高辛片,从6.7元涨至68元后,日均费用标准仍未超过国家规定来看,也说明相关药企已经将去年4月发改委“低价药清单目录”中的标准“用足用好”了。无非是“暴涨10倍”后,也没有超出规定的日均费用标准——化学药品3元、中成药5元的范围内。

  这就说明,药价放开会不会引起普涨?不纯粹是公众的忧虑,药企可能更看到了相关政策的“利好”。就地高辛片来说,10倍的涨价幅度,真的完全是进口原料涨价引起的?涨价的幅度与时机,都让人浮想联翩。而只有在“日均费用标准仍未超过国家规定”这一点上,倒是与相关政策紧密挂钩了。

  鉴于地高辛片的涨价幅度,不得不担心药企在药价放开后的利益冲动。或许有人以为,把价格交由市场是公平的。但对于药品来说,存在着特殊的供需关系。对消费者而言,不像其他商品那样,有着完全自主的选择权。在目前生产经营的垄断优势和药品行业利润率不明的现实下,试想依靠市场来制衡甚至倒逼价格是不可能的。因此,药价放开只是国家对药价审批权的放开,而对经营过程中的药价监管还是不能放手的。否则,药品这种“要命”的商品,一旦价格失控,消费者几乎没有任何抗拒能力。

  比中国更“市场化”的国家,对药价都还有超乎一般商品的价格监管。如加拿大,发现某专利药价格过高,专利药价格审查委员会在召开公共听证会确认无误后,将勒令相关厂商降价,并罚没已多收的钱,甚至予以加倍罚款。又如英国,监管并重,制药利润设卡。各种相关药品的最高限价通过参照历史价格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利益来确定。诚然,药品价格市场放开是符合时代潮流的,但在存在着垄断或变相垄断的市场机制下,特别是对药品这种特殊商品,制度的管束还是必不可少的。其中包括对不合理价格暴涨的纠偏机制,对行业利润率的规范化和对社会的透明度等。

  也许,“药价放开便暴涨”,是由地高辛片“暴涨10倍”引起的误读,但如何纠正类似的误读,并非“进口原料暴涨”,或“仍未超过国家规定”可以解惑的。必须要让公众感到有相关制度的保障和支持。因为,前面已经说到,对药品这种特殊商品,消费者没有选择和抗衡能力,如果国家完全放手,仅凭商家的“良心”,人们必然会联想到当前的房地产市场。

  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