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强化校风建设,近日,长垣县开展了为期3天的教育系统国法、师德、校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县教职工队伍中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活动高潮。
为做好此项工作,长垣县司法局和长垣县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国法师德校风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分组织发动、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总结三个阶段有序开展活动。各学校统筹兼顾,精心组织,一把手以身作则,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开展,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确保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力、有序开展。
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领导、校班子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率先垂范,采取组织老师集中学习、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开展学法用法主题班会等形式,带领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教师誓词(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师德文件,促进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轰轰烈烈、实实在在地开展。同时,在长垣县电视台开设了《国法、师德、校风学习》专栏,在校长、学校中层领导、教师中间开展多期访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县教育系统建立法治教育短信平台,在学校开设了法制学习专栏和黑板报,广泛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师德校风建设。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对于如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正确表达合理诉求法有了较为明晰的概念,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荣誉感、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为人师表的使命感。教师们纷纷表示,要强化学习,以先进为榜样,在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在不懈的追求中完善自我,增强大局观念和奉献意识,克服个人主义,严谨治学,安心乐教,努力工作;要时刻牢记“身教重于言传”,从自己做起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用实际行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1月28日,在活动总结大会上,长垣县委、县政府对广大教职工队伍的积极行动表示赞许,对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示满意,对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认可,并对全县教育系统提出殷切希望。一是持续开展国法、师德、校风教育活动,把学习活动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广大教职工要把学法作为一项永恒的主题,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去。二是广大教职工要率先垂范,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师德,培养知法、守法的接班人。三是要依法治教。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尽早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学校要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教师要依法执教,把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为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要加强法制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课程,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四是要以加强中小学校作风建设和提升教育软实力为抓手,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全面推进长垣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长垣县教育体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