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圆满结束

09.09.2014  20:05

      经过两天紧张的学习培训,全省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于8月29日圆满结束并举行了结业典礼。典礼由河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主持,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出席结业典礼并作重要讲话。

  这次培训,得到省局领导及相关处室的高度重视,培训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的“一条例、五办法”为核心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强调实用性,注重针对性,指导意义很强,对于推进《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效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工商相关业务部门干部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实践水平具有积极作用和现实意义。

  会上,周局长做重要讲话。她首先指出,此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将下一步工商工作抓实抓好而举办的一次重要培训,是围绕“一个条例、五个办法”进行的一个辅导、一次解读、一种说明和一项动员,从下发通知到整个培训实施,省局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十分重视,教学严谨,交流充分,同志们积极认真主动,培训达到了预期目的,有收获,有成效。

  在此基础上,周局长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第一,当前,工商部门正经历着十八大以来密集的改革阶段。周局长结合当前国情、省情和全国工商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围绕当前工商登记改革、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划转实际,客观分析了工商部门在深化改革大局中承担的重要任务和责任使命,要求全系统从讲党性、顾大局的角度,充分认识《条例》执行的重大意义。第二,周局长指出,《条例》是传承、是扬弃、是创新,包含了中国工商人的智慧,体现了对市场发挥决定作用与科学实施市场监管关系的正确把握,具有历史性的基石作用,《条例》的执行是时代赋予工商部门难得的机遇和重大责任,是对工商干部提出的严峻挑战,同志们要将《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和考试性的工作来认识,高度重视《条例》贯彻执行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周局长强调,要从三个层面充分明确《条例》赋予的职能任务,即《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条例》的执行;工商部门要推动、监管《条例》的执行和为《条例》的执行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其他方面要做好《条例》执行的相关工作。为此,各地市局要做好向当地政府的汇报工作,切实明确《条例》内容,做到字字落实,件件靠谱,保证执行。同时,要为《条例》的执行奠定坚实基础,对落实《条例》,省局与地市局要做好职责分工,省局主要担负重要的顶层设计、边界规划、程序规定工作,各地市局则做好《条例》实际操作的具体准备,包括颁发电子营业执照,企业联系人统计等《条例》执行的系列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操作,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条例》执行创造条件和环境。《条例》的执行就是市场主体信息高速公路的起点和出发点,各级工商部门要广泛深入正确地宣传,做到各项工作目标化和明细化,切实将《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汇报好、准备好、宣传好。三是全系统关于《条例》贯彻执行工作的安排布置。省局将通过“一意见、一方案、一会议”作为《条例》贯彻执行的工作部署,各地市工商局要抓好10月1日和明年1月1日两个时间节点,将信息公开工作全部落实,充分考虑技术性问题,防止任何错漏、防范信息化带来的风险,早准备、早安排、及早应对、做好预案、临阵不乱、客观处置、确保落实。

  最后,周局长希望同志们通过培训,当好骨干,当好宣传员,深入、认真地学习研究和执行《条例》,为工商部门在这次体制改革中顺利执行《条例》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