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迅速学习传达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
省委城市工作会议于2月29日至3月1日召开后,省民委高度重视,3月4日下午迅速召开机关及委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城市民族工作。
省民委主任、党组书记贾瑞琴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市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去年底至今年初相继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基本形式、大政方针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全面阐述和部署。近日省委专门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分别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我省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这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处室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及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城市工作、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增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责任感。
贾瑞琴强调,城市民族工作既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民族工作的新常态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城市民族工作在民族工作和城市工作全局中的分量都越来越重。河南交通便利、地处中原,是城市民族工作重要省份,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任务愈加繁重。面对城市民族工作新常态,我们要充分把握我省城市民族工作面对的问题和挑战,全面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认识、尊重、顺应城市民族工作发展规律,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河南实际的城市民族工作发展道路。
贾瑞琴要求,要以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科学谋划、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第一,筹备开好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今年6月份我们将在郑州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思路举措,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我省城市民族工作。第二,起草出台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我们要结合我省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紧起草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积极推进《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确保城市民族工作有法可依。最近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列入2016年立法计划。相关处室要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力争出台一部高质量、操作性强的民族法规。第四,进一步做好涉疆服务管理工作。相关处室要落实好俞正声主席批示精神,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与管理工作,保障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能够“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第五,尽快出台《河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相关处室要加大协调力度,争取更多惠及城市少数民族的政策进入各类规划及配套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