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粮食局副局长赵曙光等三人被处分,都因什么事儿?

21.07.2017  14:53

1.洛阳市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曙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6年6月11日中午、6月15日中午和晚上,赵曙光分3次操办女儿婚宴,并邀请27名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400元。2017年6月9日,经洛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曙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廉政账户。

2.栾川县盐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忠臣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9月25日,黄忠臣因违规使用公车被栾川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5月4日,黄忠臣再次使用公务用车办私事。2017年5月16日,经栾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忠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洛宁县长水镇岭西村党支部书记雷保林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7年2月6日,长水镇人大代表换届后,雷保林组织村干部和小组长共9人到酒店就餐,花费630元。随后雷保林将630元在村委经费中列支。2017年6月23日,经洛宁县长水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雷保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公款吃喝费用予以追缴。(洛阳市纪委)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