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严查“打白条” 粮食收购资金发放存多重风险
国家粮食局发出紧急通知:严查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
最近,中国之声连续报道了“安徽定远上千农户追讨粮食收购款,中储粮二千多万财政资金轻易被挪用”的事情。报道播发后,国家粮食局发出紧急通知:严查向售粮农民“打白条”行为。通知强调,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要担负起不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的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打白条”问题;立即对各类粮食企业兑付粮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发生挪用收购资金、“高息”骗用农民售粮款等违规违法行为。
“粮安天下”,国家连续多年启动粮食“托市收购”,就是为了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利益。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安徽定远县、长丰县等粮食主产区,农民普遍陷入售粮款结算及时兑付难,真正得到最低收购价保护难,粮食收购主力军监管难的现实困境。
通过几天来的深入调查,记者发现中储粮在粮食收购的资金发放环节,存在多重风险。
风险一:中储粮收储库点“假租赁、真委托”。
托市收购,从过磅、检验到结算,这些本该都是中储粮的活,现实中,却委托给承租的粮食企业来具体操作。
定远县民生米业挪用本该给售粮户的两千多万粮食收购款,这一事件“东窗事发”,在当地粮食收购企业中引起较大震动。作为中储粮租赁的一个收储库点,民生米业老板雍军之所以能轻易挪用粮款,主要原因在于中储粮“假租赁,真委托”。中储粮和这些收储库点仅是场地租用的关系,却把收粮的一系列环节都委托给了这些收储库。
中储粮滁州直属库主任王忠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他们收粮、打款对接的主要是粮食经纪人。按照相关规定,中储粮在“托市收购”时的资金结算,应及时支付给售粮者本人。但为图结算方便,中储粮只是打款给承租企业提供的几个账户。
定远县农业副县长杨锋平:这些大户是由企业负责人确定的,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大批粮食款子让少数人来掌握,这些恰恰是收购粮食企业的朋友或者亲戚或者有一定关系的人。”
定远县一位规模较大的粮食企业老板老段(化名)说,中储粮让民生米业老板指定几个账户发放粮款,给了资金收转困难的雍军挪用粮款的可乘之机。
老段:储备库在资金发放上面,按道理讲粮食卖了,就该直接发放给农户,不应该让他去这样操作。这是收购的共性,每个企业都是这样。
实际上,这种风险在当地已存在多年,只不过民生米业的资金链断裂,这一行业潜规则才被公之于众。
雍军坦言:如果中储粮这一块所有的人监管到位,自己实际去操作,我一分钱也用不到啊。本身收储备跟我们租仓库的企业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按照相关规定,中储粮租赁的收储库点粮食收购过程中,至少应有5人在现场,承租的仓库企业不应在任何一个环节插手。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定远也并非个例。
定远邻近的长丰县,一位米厂老板杨正(化名)告诉记者,他们这个收储点,中储粮只派来了一个监管员。
记者:他定的收储点不该是中储粮来收购吗?他到现场来收吗?
老板:不来收啊。
记者:像过磅啊、检验啊…
老板:没有没有,最多派一个监管员。
杨正告诉记者,对于冲着中储粮来卖粮的普通农户,粮款是由他们企业先来垫付的。因为中储粮一般只对接米厂或者大的粮食经纪人。
记者:卖给中储粮的,由你来垫付,你给农户开的是啥单子?
老板:临时开的是自己的单子,然后中储粮把钱给我们,开的才是中储粮的单子。
记者:你们垫付,开的是你们的单子。
老板:对,甚至还没有钱。(米厂先欠着农户或经纪人的款)
按照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安徽地区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而经过粮食收购过程中的层层盘剥,国家财政补贴的最低收购价,普通农户根本不能足额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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