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基本实现服贸自由化

19.12.2014  13:59

 据新华社香港12月18日电 (记者苏晓、王小旎)《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18日在港签署,《协议》即日生效并在2015年3月1日实施。

  《协议》是香港特区政府与商务部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也是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措施。

  特区政府表示,《协议》引入最惠待遇条款,表明内地对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优惠待遇,如有优于CEPA的,也会延伸至香港,保证香港继续享受内地最优惠的开放措施。

  18日签署的《协议》,令粤港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是香港企业的投资重地,《协议》有助港商在多个服务领域早占先机开拓广东市场,深化粤港两地服务业合作,提升两地服务业的竞争力。《协议》的模式及内容,也为明年内地全境基本实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树立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