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管城回族区开展27类重点人群和38类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

29.03.2022  22:43

  根据全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应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3月30日对全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 27 类重点人群和 38 类重点场所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1集中隔离人群的核酸检测:要求5:00开始采样,6:30完成采样,7:30完成转运交接,8:30前全部上机,15:00前出结果。

第二阶段,1:1居家隔离人群的核酸检测:要求6:00开始采样,9:00完成采样,11:00完成转运交接,12:00前全部上机,17:00前出结果。

第三阶段,20:1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9:00开始采样,16:00完成采样,17:00完成转运交接,18:00前样本全部上机,24:00前全部出结果。

二、采检对象

(一)27类重点人群。省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报送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的通知》中所列 27 类重点人群。(附件1)

(二)38类重点场所。《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 年 8 月版)》中所列38 类重点场所。(附件2)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凭接种证明、已进行核酸检测未超过24小时人员凭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可不参加检测。

因外出等原因不在郑州市域的,在所在地自行进行检测并向所在单位报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检测结果。

三、采检方式

集中(居家)隔离人员采取1:1鼻咽拭子,上门采样;其他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采取20:1口咽拭子,集中采样。

四、采样点信息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