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重点发展4类大学 教育拨款和毕业生质量挂钩

07.01.2016  08:1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省将启动实施高校分类发展计划,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为此,在发展方向、招生录取、财政拨款、收费方式上都将做出调整。

意见》提出,对高校办学定位将分类确定。主要发展4类大学:

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主要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巩固本科教育,发展研究生教育。

特色骨干大学,主要培养专业型高素质人才,巩固本科教育,提升研究生教育,停办专科教育。

应用技术类型大学,主要发展本科教育,适度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顾专科教育。

高专院校主要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意见》提出,将突出部分高校的应用型专业,使之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

同时,还将建立教育部门、专家学者、高校师生、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和第三方机构多方参与的质量分类评价机制。

在高校拨款上,还将改变过去按编制拨款的方式,建立以办学绩效评价因素为核心的财政资金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教育资源向规模大、层次高、毕业生质量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的高校倾斜。还将适时调整高校收费标准,探索实施各专业差异化的收费政策。

按照高校分类发展计划,我省将重点建设2~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5所特色骨干大学、10所左右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30所左右品牌示范高等职业学校。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李肖肖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