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曝光第四季度高速超速榜 豪车及年轻人居多
12月30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公布了2015年第四季度省内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小型车辆。记者获悉,今年公布的最后一批“快车手”,可是有些明显特点的哦。
【特点】豪车、年轻人居多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第四季度严重超速的车辆中:
一是豪车居多,奔驰、宝马、路虎、奥迪等豪车占六成以上。
二是外省车比例上升,占48%,与第一季度相比上升23%。
三是年轻驾驶员居多,从能够辨认的超速违法车辆照片中可以看出,大部分都是年轻人。
四是最高车速下降明显。
【查处】定点测速与区间测速相结合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车辆超速导致的事故高达三成以上。超速行驶会降低驾驶员反应能力,使制动距离延长,影响操作稳定性,易导致爆胎;同时,在发生事故时,车速越快,撞击力造成的破坏就越大。
因此,在2016年元旦假期,全省高速交警将采取定点测速与区间测速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超速违法行为。通过“卡口电子眼的‘法眼监控’——缉查布控系统智能预警——公安部‘大数据’的‘大脑’智能分析‘二次识别’——执勤民警现场拦截查处”的新型勤务模式,时刻监控、预警经过的违法车辆,高速交警在前方现场拦截查处。目前,河南高速交警已在全省高速公路建立起“省界站——各省辖市主要收费站——郑州周边站”三道缉查布控网络,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定点测速、区间测速织密全省“高速天网”,让违法车辆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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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违法行为法律处罚相关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
□记者 董小博 通讯员 杨军政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