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予以公示的通知

01.07.2014  12:26

关于对2013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

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予以公示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豫财企[2010]90号)有关规定,按照  “关于申报2013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季度支持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厅外贸处、规财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上报文件进行了认真复核,并由省财政厅企业处抽取31位专家对全部上报项目进行了公平、公正的评审,我厅外贸处、规财处、监察室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参加并现场监督。

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由我厅外贸处、规财处及省财政厅企业处组织工作人员对专家评审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并确定了拟支持项目。现将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

   

注:此信息已于2014年6月26日-30日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公示。

   

   

2014年6月26日

 

附件: 2013年第四季度中小开资金项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