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们注意啦,河南第二批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开始申报
5月13日,大河报·豫视频从河南省商务厅获悉,为推动河南跨境电商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生态圈,扶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仓开拓国际市场,自4月份开始,开展河南省第二批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范围有这些
申报范围为,支持河南省在境外开展海外仓业务的企业,包括:公共海外仓企业、自用海外仓企业、租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跨境电子商务9810出口企业。
其中,公共海外仓企业是指河南省在境外投资、租赁取得运营权,并为省内或省外多个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仓储、物流、转运、加工、配送、金融、营销展示、合规咨询和等综合服务的企业。
自用海外仓企业是指河南省在境外投资、租赁设立仓储设施,只为本企业提供通关、仓储物流、库存管理、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等服务的企业。
租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是指租赁使用公共海外仓,或大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海外仓服务的河南省跨境电商企业。
跨境电子商务9810出口企业是指在郑州海关使用9810监管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河南省企业。
申报条件如下
记者打听到,申报条件包括近3年来(设立未满3年企业自设立之日起)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海外仓已落地实施并运营1年以上,运营情况良好,信息化程度高,配套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运营效果显著,达到一定规模,具有发展可持续性,对开拓国际市场、带动进出口,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等。
按照申报范围,须符合申报公共海外仓企业的海外仓总面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布局的海外仓面积总和,下同)不低于15000㎡,且单个公共海外仓面积不低于2000㎡,服务企业总数不低于10家;
申报自用海外仓企业的海外仓总面积不低于1000㎡,跨境电商年交易额不低于600万美元。申报租用第三方海外仓企业的跨境电商年交易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申报跨境电商9810出口企业须为9810出口额全省排名前5的企业等等。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向所在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上报后,商务、财政部门将联合对申报企业的真实性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初审后,省商务厅还将会同省财政厅、郑州海关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按有关程序组织评审,择优认定。项目申报截至2022年6月底。
记者获悉,在2021年12月,河南省商务厅已认定包括致欧家居科技、宇通客车、联钢实业等12家企业,为省跨境电商海外仓示范企业,并获得相应扶持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海外仓建设发展中的例如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等。数据显示,全省共有77家企业在43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83个海外仓。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侯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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