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开始

03.07.2015  19:3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以充分发挥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书香社会。

通知》提出,全国“书香之家”的基本推荐条件为: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家庭成员热爱阅读,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有一定的支出用于购买书籍、订阅报刊等,有一定的藏书数量;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有突出的阅读成效;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

根据《通知》,全国共推荐1000个候选家庭。2015年7月至11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推荐工作方案,对所辖所属范围内拟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实地考察核实,按照总局分配的推荐名额,按时将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总局。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总局将组织阅读推广方面的专家学者,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推荐家庭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家庭,将确定为拟入选家庭,报经总局领导审定后在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选家庭。总局将在2016年“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召开推荐活动总结会议,表扬入选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并组织媒体大力宣传推广。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财政、教育、民政、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媒体开展宣传推广,最大程度地吸引基层群众参与推荐活动。推荐活动要重点关注基层,推荐候选家庭时要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深入挖掘其中感人的读书事迹和读书故事。对于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热爱阅读的家庭,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予以倾斜。推荐活动要严格程序标准,推荐审核工作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家庭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审核、汇总后,须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总局出版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