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下周一开庭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23.09.2015  10:43
图为孩子被打惨状 -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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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孩子被打惨状

  本报讯 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 南京虐童案 ”将于9月28日上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公开审理。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将为养母李女士进行无罪辩护。

   养母收到开庭传票

  昨日,养母李女士告诉记者,上周五她就接到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她本周一到法院领取“传票”。昨日上午,李女士如约领取了开庭传票,传票显示9月28日上午9点30分该案在浦口区法院审理。

  “我希望此案早日了结。”李女士说,此事发生以后自己的生活彻底被打乱了,家庭生活也陷入无序状态,爱人和孩子都受到了较大影响。

  记者从李女士提供的起诉书中看到了检方对其的指控:2013年6月,李女士与其丈夫施某通过安徽省来安县民政局办理了收养小宝的手续,并将其带回南京家 中抚养。今年3月31日晚,李女士认为小宝考试作弊、未完成课外阅读作业且说谎,在家中先后使用抓痒耙、跳绳对小宝进行抽打。后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 鉴定,小宝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

  起诉书称,李女士作为养母,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使小宝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我们将在法庭上为李女士做无罪辩护。”昨日下午,李女士的辩护人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常清律师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替李女士做无罪辩护的决定,是在前期做了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作出的。他们所取得了一系列证据链,足够证明警方轻伤一级的鉴定程序不合法。此外,养母李女士在管教孩子方面最多是教育方式不当,并不 能成为构成犯罪的要件,更没有对孩子身心造成太大影响。

  虽然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李女士,但也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罚”。起诉书称,该案系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刑事案件,李女士在案发后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取得被害人小宝及法定代理人谅解。在充分考虑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及被害人小宝的身心健康与未来成长实际,作出公正判决。(本报记者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