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确定 不达标将被“一票否决”

07.11.2014  10:34

  记者11月6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各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已经确定,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将被“一票否决”。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通知,各省辖市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按照各省辖市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各省直管县(市)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按照各省直管县(市)2014年度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

  省政府今年年底对各地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将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采取通报、约谈和“一票否决”等追责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郭海方 徐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