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2.09.2014  1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受汝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经有关单位批准,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汝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购编号:汝采购[2014]021号
2、招标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所投产品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仪器专利证书、环保部出具的PM2.5检测报告及所投产品检测报告等,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必须提供,开具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盖章有效,售后不退。本次公开招标免收招标代理费和中标服务费。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产品厂商公章环保部出具的PM2.5检测报告及所投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供应商需提供产品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3:30。
9、开标地点: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6楼开标室。
10、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8210917 68216585(传真)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3525912026

汝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