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1版:河南地税建五大组织体系推征管体制改革

28.10.2016  04:34

 

河南地税建五大组织体系推征管体制改革

张丰  赵佩东  杨茜茜

        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将河南省确定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地税局大刀阔斧改组机构,建成了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管理、数据管理、税务稽查等五大序列组织体系,实现了机构上下对应、职能全面衔接;从机构和运行机制上确保改革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活力和创造力。

        作为试点单位,河南省地税局深感责任重大,也深刻认识到改革不能仅停留在浅层次,必须真正深入。为满足改革对职能、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实际需要,该局经与省编办反复沟通,拟订了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调整方案和信阳市地税局机构改革方案。

        具体做法是,省、市局整合纳税服务处(科)、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资源,成立纳税服务税务分局;县(市、区)局整合纳税服务事项和部分基础管理事项,成立纳税服务税务分局。省、市局成立大企业税务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承担跨区域、税收规模较大地方重点税源和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的风险管理;县(市、区)局设立若干税源管理分局负责任务应对。省、市局成立风险管理处(科),负责风险管理的统筹规划、指标模型建立、分析识别、任务管理及监控评价等;县(市、区)局成立风险管理税务分局,负责本辖区风险管理工作。省、市局成立大数据和电子税务分局,在原有电子税务管理职责基础上,充实加强数据管理职责;赋予县(市、区)局风险管理税务分局其数据采集职责。在原有稽查机构基础上,将税务稽查纳入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案源管理制度,使风险管理推送的应对任务成为稽查案件的重要来源,加强与税源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的互动协作。

        “改革后我们取消了固定的管户关系,纳税人不再有对应的管理员,管理人员由‘管户’改为‘管事’,管理人员进户检查调查必须有风险管理税务分局推送的风险任务,任务必须执行明确,才可以进户检查,做到无需求不打扰,无风险不应对。”河南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人介绍说,改革后取消事前巡查核查,改事前审核为加强事中管理和事后风险管理,这样纳税人自主性强了,负担少了,办税效率更高。

        管户模式的改革给纳税人带来了什么样的体验呢?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人表示:“河南地税机关实行流程化管理、差异化管理,由经验管理向数据管理转变。从我们企业的角度看来,这些改革能够更加有效地帮助我们防范因漏、错或政策理解误差产生的纳税风险,使我们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企业发展和经营中来。

        在推进管理模式改变的同时,涉税问题的检查处理也不再是一个人说了算。洛阳市洛龙区地税局风险管理分局副局长张栋介绍说,以前由于管理员固定管户,一般案件的处理都由管理员决定,改革后税源管理变为团队管理,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必须通过团队商讨审核,减少了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

        据介绍,在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河南省地税局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便利化改革。取消所有事前调查巡查制度安排,对209个纳税人申报类文书进行优化,将7大类137项涉税业务纳入“省域通办”范畴。充分运用“互联网+”,大力发展以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终端为主导的非接触式服务,突破服务瓶颈。开发实现449个最底层涉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开发掌上办税指南APP,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今年5月3日,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在全省范围内成功切换运行。河南省地税局系统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