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税务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08.05.2015  09:11

  近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对全省纳税人开展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全省共评价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12571户,A级纳税人名单已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广大纳税人可登陆查询。

  据河南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曹聚宝介绍,今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依据税务总局2014年新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的指标体系,与往年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相比,新的指标体系更加全面,从税务内部信息、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和外部信息三个方面综合评价纳税人纳税守信程度,其中仅税务内部信息就包括95个指标,所有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全面采集,自动计算纳税人纳税信用得分,减少了人工干预,也更加科学规范。

  负责此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税务人员表示,本次纳税信用评价对象为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纳税人,评价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足一个评价年度的、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因涉嫌纳税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等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评价。经统计,全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共计161747户。

  为激励依法诚信纳税,税务总局加大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并在全国统一施行。一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二是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三是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四是国、地税机关相互认可。五是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享受更多便利,方便办理涉税事宜和简化审批手续。六是纳税信用为A、B级且属于海关管理的B类以上企业,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等。

  不仅如此,A级纳税人还将享受到办理出口退税的优先权。从今年起,税务部门把纳税信用等级作为一项重要参考因素对企业实施分类差别化管理,对纳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简化管理手续,退税审批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以内;对纳税遵从度低、信誉差的四类企业办理退税则要经过严格审批。纳税信用级别为A、B级的企业,可以直接作为出口退(免)税管理的一类企业,享受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优先办理出口退税政策待遇。

  此外,河南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召介绍:“我们与银行联合启动了‘税易贷’项目,为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银行根据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和税款缴纳情况向企业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款或其他金融产品服务,实现纳税服务与金融服务的对接。下一步,我们还需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定期联合发布诚信‘红黑榜’,多部门联合起来,对守信者给予支持、对失信者实施约束,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以此推动全省诚信建设,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记者 刘成 通讯员 汤金玲 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