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自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运行以来,信阳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贯彻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截止11月2日,共有2788余户市场主体通过了年度报告,生成即时信息3445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部署推动。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一条例五规章”正式实施和开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阳市工商局及时成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方案》,下发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关于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的公告,明确年度报告公示和联络员备案的工作流程、环节以及注意事项,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将企业、个体户年报公示作为今年底的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年度报告公示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年报进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报纸、市电视台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内容;利用信阳网、工商部门网站、红盾微博公布便民办事指南、发布公示信息;在各级审批服务中心增设年报窗口,发放年报办事指南,在工商所及企业、商户集中区域张贴年报公告和操作流程图;开展在线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广泛宣传年度报告工作流程,引导申请人熟悉年度报告办理程序和要求。同时,及时召开系统培训会和新闻发布会,并通过上门走访、深入宣传和开展行政指导等方式,组织企业、商户开展信息公示和年报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年报进程。
三是加强措施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在各级工商登记服务窗口,增设办公窗口和服务设施,积极满足企业联络员备案和个体户现场递交年度报告表的需求;积极实行延时服务、延伸服务和预约服务,做到企业当场申请备案,窗口当场办结;指定专人每日及时收集系统运行情况、基层工商窗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反馈意见,及时处理年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