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和双向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16.07.2019  01:13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效率,提升全省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按照《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实施细则》(豫科〔2018〕137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首次启动实施了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和双向补贴工作。
      参与本年度绩效评价的管理单位共有58家,其中河南大学、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11家开放利用率高、服务成效明显、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的单位,评价结果为优秀;32家单位为合格等次,15家单位为不合格等次。本次评价结果与年度开放共享补贴经费核算直接挂钩,并将作为单位科研仪器购置、科技计划立项、高校生均拨款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本年度双向补贴工作,通过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等程序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单位、订单及金额进行确认,共有24家管理单位、203家用户(均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累计支持金额268万元。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引导管理单位和用户充分发挥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共享服务水平,切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