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章程》正式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核准
校新闻中心讯 日前,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豫教政法〔2015〕151号)通知,我校章程正式核准通过,自核准之日起生效并发布实施。这成为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里程碑。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河南科技大学章程》制定工作自2014年5月正式启动以来,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河南科技大学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章程制定工作。学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积极汇聚各方智慧,通过深入调研、认真起草、广泛讨论、征求意见,几经修改,数易其稿,不断完善,于今年7月完成《河南科技大学章程(核准稿)》制定工作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核准。
经核准的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为十章七十八条,约9400余字,包括:“总则”、“外部关系”、“治理结构”、“教学科研机构”、“管理与服务机构”“教职工”、“学生”、“资产、经费、后勤”、“学校标识”、“附则”。章程基本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内容,继承了学校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经验,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河南科技大学章程》对我校的办学宗旨、架构、体制及重大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载明了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建设目标、人才培养、学校性质、教育形式、学科布局、治理结构的基本形式及相关职责等内容;明确了我校依法依规行使自主权的基本内容和学校运行的基本制度;对学校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学校将以《河南科技大学章程》的实施为重大契机,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学校章程执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
通讯员/山灵(发展规划处)
《河南科技大学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