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22.03.2016  21:1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持续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将2016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学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
      (一)加强分类备案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调研,摸清家底,结合原有工作基础,按照《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和分类备案的要求,加强梳理和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做好备案培育企业和备案种子企业的培育工作。要加强对已备案B、C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辅导,对符合A类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做好升级工作。备案管理系统中有一定数量尚未备案成功仅需完善资料的企业,各单位推进备案工作时应分清轻重缓急,可先行完成这部分企业的备案工作,为顺利推进全年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二)组织填报年度统计数据。 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入库企业应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报上年度统计数据。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尚未填报2014年度统计数据的企业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2014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届时,2014年度统计数据填报通道将关闭,2015年度统计数据填报通道正式开通。2015年度统计数据填报工作应于4月30日之前完成。
      二、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015年5月,“创新创业引领中原”——互联网+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www.cxcy.gov.cn )正式上线。该平台不仅是宣传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政策的一个重要窗口,更是探索“互联网+企业服务”新模式,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搭建的创新发展要素线上对接平台。各单位应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大力宣传平台服务功能,鼓励其运用平台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帐号和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总结、上传当地推进创新创业的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采用后将会在地市动态、企业风采等栏目中进行宣传。鼓励各单位结合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建设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或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按照“上下联动、服务企业、加强培育”的原则,今年计划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布及地方需求,组织有关人员分片区进基层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宣讲及备案知识培训。培训分为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综合培训内容为版块化设计,可以由地市选择培训版块组合,培训版块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宣讲;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培训和开展现场备案活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展示;企业管理培训;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技术创新方法应用培训;文献资源检索培训;“新三板”挂牌与上市融资培训等。专题培训是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和新业态,邀请业内专家进行针对性培训。请各单位结合当地企业发展情况,提出综合培训和专题培训需求,于3月31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培训需求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和形式,有好的建议可以一并提出。各地也可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灵活便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下基层活动和培训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培育目标,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责任制。要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配合,做好指导服务。 要广泛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所辖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积极性,主动做好服务和指导。要加强与财政、工信、工商、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配合,注重沟通协调,既发展存量企业,也关注新注册企业,全面加强孵化培育。
      (三)多策并举,加大支持力度。 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作为各地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分类,集成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金融、创投等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联系人:刘云霞  吕克林
      联系电话:0371-86561672、65974111
      工作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