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征集“科技贷”业务合作银行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豫科条〔2016〕9号),设立科技信贷准备金,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生的实际损失给予损失补偿。现公开征集合作银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且在河南省设有分支机构的省级分行(一级分行)或法人银行;
(二)经营实力强,在河南省境内有较多的服务网点;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自愿接受《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省级分行(一级分行)确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科技贷”业务工作,设定了专门的客户准入条件、审批流程、信贷规模和服务价格。
二、遴选程序
符合资质要求的银行可根据《河南省科技金融“科技贷”业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行信贷政策,制定本行“科技贷”业务服务方案,同时于4月14日前直接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加盖本行公章),并按照资料清单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加盖本行公章或业务用章);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确定合作银行,并向社会公示。合作银行实行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定期申请。
三、资料清单及要求
1.本行“科技贷”业务服务方案(须明确专门的客户准入条件、审批流程、信贷规模、实物资产抵质押要求和服务价格等,且加盖银行公章);
2.省级分行(一级分行)或法人银行情况简介(须包含支持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内情况);
3.“科技贷”业务管理机构简介;
4.“科技贷”业务专门管理人员、审贷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简介及联系方式;
5.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客户及余额清单;
6.省级分行(一级分行)或法人银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娜
电话:0371-65957341
传真:0371-65957341
地点: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225房间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