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

21.10.2014  18:58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高校、科研单位、公益机构和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企业开展“科研团队”备案工作, 今后省厅以及我校各类项目将按照已备案的科研团队构成进行申报和验收 。为了认真开展好省厅“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省科技厅下发的“科研团队”审核备案办法,做好科研团队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使每一位科研人员明确“科研团队”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2、各单位的科研团队应处于本领域前沿,具有研究优势和代表性,各个科研团队之间没有交叉与重复,研究方向在国内外要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3、科研团队带头人应为我校非外聘的科研工作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曾担任过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4、科研团队的成员人数依研究领域和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5至10人。团队成员要有相当的合作基础,一位科研人员只能参加一个科研团队,团队成员要有稳定性。

5、以前省科技厅认定的“创新型科技团队”这次不需要填写科研团队申请表,仅需填写团队汇总表。

6、请各学院根据单位科研现状、学科发展方向、人才构成等实际情况,严把本单位申报“科研团队”的质量和数量,组织团队填写好《科研团队申请表》及《团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10月27日上午10点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计划科(办公楼B424房间)。

附件1: /“科研团队”审核备案方法.doc

附件2: /科研团队申请表.doc

附件3: /“科研团队”备案汇总表.rar

 

 

联系人:邱超

联系电话:6775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