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向前妻索要青春损失费:与她结婚时还是处男
21.12.2015 09:07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红网长沙12月2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盛莹)李贵和杨玲(文中均为化名)是经过同事介绍认识的,当时杨玲离异,李贵还是单身。然而婚后,李贵“像变了一个人”,常常对妻子大打出手,还给她和家人发各种恐吓短信。2013年开始,两人分居。杨玲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李贵向她索要3万元的“青春损失费”。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两人离婚。但对于李贵的补偿要求,不予采纳。
2011年8月,经同事介绍,36岁的杨玲认识了比自己大3岁的湘潭男子李贵。很快,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次年1月份登记结婚了。
“当时我与前夫离婚有2年多了,又带着一个女儿,再加上同事的撮合,所以不到半年就和他去湘潭领了结婚证,但其实当时他没什么财产,连房子都没有。”杨玲说。
直到婚后,杨玲才发现自己对李贵缺乏基本的了解,双方的性格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他简直像换了另外一个人。”杨玲说。
杨玲说,李贵婚后对自己与前夫的女儿态度骤变,“他总觉得我的女儿是负担,别说是共同抚养了,哪怕是少量的花销,他也极为不愿。”
而最不能让她忍受的,是李贵常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就对自己大打出手。杨玲回忆,2013年5月,有一次去逛公园时,李贵还当着女儿的面殴打自己,回到住处之后又继续打她。
就是这次被打之后,杨玲就和李贵开始分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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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2015 09:0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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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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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