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及地形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受禹州钧官窑址博物馆的委托,对“禹州市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及地形测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钧官窑址博物馆
二、采购编号:YZCG—G2014236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及地形测绘(即宋钧官窑遗址保护规划补充规划)。
2、规划地点:禹州市神垕镇;
3、本次招标的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及地形测绘是宋钧官窑遗址保护规划的补充规划,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的编制;第二标段: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所涉及区域的地形图测绘(1:1000);
4、规划时限:神垕钧窑址保护规划为90天,地形图测绘为自报最短的编制时间。
四、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业务范围包括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拥有文物保护规划专业队伍和有实践经验的考古、规划、文保、管理、建筑设计等相关专家。
3、投标人需具有:(1)文物保护规划、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实绩;(2)近年获得过同类设计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者优先考虑。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勘察设计副高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具有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的实绩;编制的规划能够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评审。投标人应为项目实施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第二标段
1、投标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且近三年内实施完成过类似工程或规模的测绘项目(附测绘合同及验收证明等资料),社会信誉良好。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
4、投标商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9月12日—2014年9月18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5:30—17:00(法定公、假日除外。)
(标书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77111 传真:0374-2076770
监督机构: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来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合同文本、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二日